武汉市财政学校2025年招生简章
武汉市财政学校成立于1953年,隶属于武汉市教育局,是一所培养现代财经商贸类职业技术技能人才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坚守“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健康成长”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培养,秉承“仰望星空、脚踏实地”的校训精神,坚持依法治校、特色立校、文化兴校、质量强校的发展方略。
校园拥有设施完备、数字化管理的学生公寓和大型食堂,建有标准的足球场、网球场、羽毛球馆、篮球场、乒乓球场、健身房、练功房、大型学术报告厅、培训礼堂、酒店式培训中心、培训公寓和职业体验中心等各类配套教学场地,能充分满足学生在校学习生活需求。
“3+2”招生代码:603
武汉市中职招生代码:313
湖北省内招生代码:0113
办学成果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教育部全国财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学校
教育部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学校
湖北省年度文明单位(校园)省级“双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优秀等次学校
武汉市“群众满意中小学
全国物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基地
物流专业省级重点实训基地
武汉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基地
武汉市高水平会计职业实训实习基地
武汉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
武汉市师德建设十佳集体
优质师资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敬业精神强、教育理念先进、专业水平高超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160人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正高级讲师有4人,高级讲师38人。省级教学职业教育会计技能名师工作室主持人1人,省级骨干教师2人,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1人,市级学科带头人12人,市级优秀青年教师3人。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专业计划招生1080人。开设专业有:会计事务、物流服务与管理、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纳税事务、数字媒体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网络信息安全、西餐烹饪、25年新增了综合高中试点班。其中:会计事务专业为国家示范重点建设专业;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省级特色专业。
最终以省市招生平台下达计划为准。
招生对象:武汉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省内有计划的地市州应届初中毕业生
报考须知:
(1)武汉市内考生须在规定批次志愿栏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综合高中代码:待定;“3+2”代码:603;中职代码:313.(专业代码查询《武汉中考》)
(2)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请从7月2日开始,凭准考证、分数条、身份证、户口本等来校咨询登记。
报考须知
报考须知:
(1)武汉市内考生须在规定批次志愿栏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综合高中代码:待定;“3+2”代码:603;中职代码:313.
(专业代码查询《武汉中考》)
(2)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请从7月2日开始,凭准考证、分数条、身份证、户口本等来校咨询登记。
获奖情况
我校学生连续多年代表湖北省技能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会计专业一等奖、物流专业二等奖。我校老师连续多届获得省市中职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职学校教师五项技能竞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大赛一、二、三等奖。
荣获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多项比赛一等奖
连续十届获得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会计技能大赛一等奖
连续十余届获得武汉市中职学校计算机比赛一等奖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智能财税基本技能”团体一等奖
教育部2023年第十届全国证券投资模拟实训大赛团体一等奖
2023年第一届“科云杯”全国职业院校中职组税务技能大赛团体二等奖
2023年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会计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
2023年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现代物流综合作业”赛项一等奖
2023年第五届湖北省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电子商务赛项二等奖
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荣获智能财税基本技能赛项金牌
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荣获智慧物流作业赛项银牌
2024年3+2班学生升入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后,代表该校再获银奖
2024年在第八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中,获得物流装调二等奖和个人飞行赛三等奖
升学渠道
1、3+2”中高职分段培养
我校与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3+2”分段制中高职衔接技能技术人才200人。招收专业有:会计事务、物流服务与管理、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三个专业。
技能高考( 职教高考)
我校非3+2班级学生可以参加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知识加技能统一考试(简称技能高考),学生根据考试成绩填报志愿,可升学进入高等职业院校。
2、高职单招
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简称高职单招),是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根据学校自身专业教学需要设置考试科目、自主命题。笔试、面试合格后可升学进入高等职业院校。
3、普通高考
普通高考、美术高考。
资助政策
免学费和助学金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3】58号)、《财政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提示》。
国家奖学金、市政府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依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修订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23】11号)文件精神执行。
市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依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市政府励志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武教助【2018】3号)文件精神执行。
其他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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